河南今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今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豫0928民初1832号 原告:河南今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滑县道口镇南村六千西巷2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554201429Y。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男,1963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县。 被告:***,男,1973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市华龙区。 被告:***,男,1978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 被告:***,男,1984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市濮阳县。 被告:***,男,1991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 被告:***,男,1974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市华龙区。 被告:**,男,1968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 原告河南今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2月22日立案受理。原告河南今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河南今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宋 飞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