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与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宁0105民初1989号
原告:**1。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1,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宁夏昊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2,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2。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3月30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1撤回起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1负担。
审判员 韩亚茹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刘佳明
书记员 张文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