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保283号
申请保全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被申请人:山东豪客太阳能有限公司、山东华博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宋诏、宋秋岩、张伟
申请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被申请人山东豪客太阳能有限公司、山东华博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宋诏、宋秋岩、张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鲁0112财保313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于2022年2月15日立案执行。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2)鲁0112财保313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