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683执恢8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1年03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绵竹市。
被执行人: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部县滨江街道办事处柳林街13幢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泽义。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绵竹市人民法院(2019)川0683民初1443号民事判决书】,现因以下第(2)项原因,已于二O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借款本金1113024.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19477.00元,一审诉讼费14817.00元、执行申请费13725.00元),现予结案。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
3、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