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亿丰伟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装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12-07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第524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雅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德州市文化路。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亿丰伟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2015)***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5年9月16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亿丰伟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104国道南(土桥中学东)土地证号为:(2011)第001139号(面积:39915.65㎡)土地的使用权,房产证号为:D1002、D1003、D1004的房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