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402执保1834号
申请保全人:于某,男,1968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
被申请人:德州鼎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申请保全人于某与被申请人德州鼎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已继续冻结被申请人德州鼎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德州银行账户、威海市商业银行账户存款共计415396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19)鲁1402执保1834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张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