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瑞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云南瑞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3103民初1338号
原告:***,男,汉族,1991年12月5日出生,户籍住址芒市,现住芒市。
被告:云南瑞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6979923796,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千云荟商务中心3号楼22层2207号。
法定代表人:罗向。
被告:**,男,汉族,1987年9月27日出生,户籍住址重庆市丰都县,现住芒市。
原告***与被告云南瑞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9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87元,由原告***负担(已付)。
审判员 许 敏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 孔亿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