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784执116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女,1982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凌河镇黑石沟村2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7841982********。 被执行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市安丘市潍徐北路17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565875XH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于2023年2月23日以(2023)鲁0784执保663号保全裁定对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进行保全处理。现该案件已转入执行阶段,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决定执行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160700100902210600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238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韩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