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鲁0784执62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79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
被执行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丘市潍徐北路17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565875XH。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于2024年1月2日以(2024)鲁0784执保56号保全裁定对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进行保全处理。现该案件已转入执行阶段,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1607××××600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862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韩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