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永臣电气有限公司

珠海市永臣电气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华东电网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591执565号
申请执行人珠海市永臣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市华东电网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6)苏0591民初112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双方当事人已于2020年9月29日自愿达成长期和解协议。因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故本案暂无强制执行之必要,本案终结执行。在本案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清偿本案债务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未能履行和解协议确认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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