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胜利油某某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502执230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住所地:东营市西三路科技一村东门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433882457。
负责人:张蕾,行长。
被执行人:胜利油**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东营市南一路2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75291114G。
法定代表人:马厚全,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与被执行人胜利油**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502执23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 丽
审判员 刘建民
审判员 高 敦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赵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