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桂0109执保107号
广西凯腾混凝土有限公司、邵阳市大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广西凯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邵阳市大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3日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桂0109民初38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实施了以下保全行为:
于2019年04月11日解除对邵阳市大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28424元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桂0109民初38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解除保全完毕。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