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武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622执保159号
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周上全、**:
我局收悉本院烈面人民法庭移送的申请人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周上全、**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移送执行函后,立即依照(2022)川1622民初1910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决结果实施了保全措施,其具体执行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周上全中国农业银行存款3.1万元。
资产冻结期限为1年,从2022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止。
现本案已结案,特此告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