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0929执保496号
申请保全人:河北宏顺发建材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献县陈庄镇西禅房。
法定代表人:宋永利,职务:经理。
被保全人:白山市明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花园小区9-11号门市,信用代码:912206013167091638。
法定代表人:李水意。
本院于2019年9月2日作出(2019)冀0929民初32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账户存款228.5721万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保全人白山市明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28.5721万元依法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李永正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 吴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