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16执1278号
双达自控阀门(天津)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双达自控阀门(天津)有限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17796.3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17796.38元,执行费4667.0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双达自控阀门(天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津0319民初728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