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

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陕西英华万达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恢948号
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陕西英华万达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英华万达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陕01民终796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698278.1元,其中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688988.1元(货款427141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6133元,违约金235714.1元),交纳案件执行费9290元。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恢948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4月7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