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891执983号
江苏***煌建设有限公司
***:
江苏***煌建设有限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2)苏0891民初1231号民事判决书,本次申请执行标的为:公告费600元,由***负担。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50元,从中拨付申请人600元,并扣缴执行费50元。至此,江苏***煌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苏0891民初1231号民事判决书公告费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