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充市高坪区大华世纪家用电器经营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川1302民初1201号******
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34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苟伟,四川由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充市高坪区大华世纪家用电器经营部,经营场所,南充市高坪区阳春路160、162号。******
经营者:**,男,汉族,1978年12月6日生,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被告:**,男,汉族,1978年12月6日生,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被告:**,女,汉族,1982年8月14日生,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南充市高坪区大华世纪家用电器经营部、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无规避法律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南充市高坪区大华世纪家用电器经营部、被告**、**的起诉。******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审判长龙小兵******
人民陪审员蒋微******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