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审理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南充市高坪区大华世纪家用电器经营部、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无规避法律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南充市高坪区大华世纪家用电器经营部、被告**、**的起诉。******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原告南充华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审判长龙小兵******
人民陪审员蒋微******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