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民初3050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润租赁站,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西四马路。
经营者:***。
被申请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润租赁站与被告黑龙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于军、***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2022)鲁0306财保243号民事裁定及(2022)鲁0306执保1059号执行裁定,对被申请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封。现本案已经审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二审判决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任 颖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