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163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2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 被执行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一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1313144。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鲁0306民初784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人的申请,于2022年12月5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在各银行帐户内存款73438.94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67167.00元,截至2022年12月7日的一般债务利息3365.25元,**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210.69元,案件受理费720.00元,执行费976.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73438.94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