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22执665号之一

移送执行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住芜湖市繁昌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2220030258285。

被执行人: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住安徽省繁昌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078737555B。

本院在执行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移送执行被执行人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诉讼费一案中,本案执行依据(2020)皖0222民初1244号案件的申请人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皖0222执101号,本案的执行应当以该案为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222执6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全灿

审判员  汪国强

审判员  徐世宏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李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