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黄浦江路南、乌江路东新材料中间体项目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多处围挡没有建设完成、部分裸土未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被罚款10000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8-05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