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1424执176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广东国铠照明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10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2136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将案号:2019鲁1424执1538号,2020鲁1424执627号,2020鲁1424执1100号,与2020鲁1424执1761号合并执行。并同意本院用再执行到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款项后来履行所剩余的欠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1424执176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周建民
书记员 马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