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鲁0811执保75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精创开关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0811民初2860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并已提供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四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王 新
书记员 贾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