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禄丰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云2302执30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7年08月18日生,住**市。
被执行人:云南万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能(董事长),住址:云南省**高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069834572G。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云南万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禄劳人仲案(2022)112-1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01月05日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执行标的额为55713.00元、执行费736.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云南万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将执行款56449.00元(含执行费736.00元)交到本院执行款专户,并于2023年01月17日将执行款55713.0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结案。
禄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