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保全人吉林省仁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被保全人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22执保762号
吉林省仁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仁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吉林省仁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受理过程中,本院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对被保全人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财产线索进行查控。申请保全人吉林省仁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冻结或查封。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解除。
(2022)吉0122执保762号保全已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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