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永涵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16民初22680号   原告:重庆永涵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602R5B41。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市江津区圣泉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男,汉族,1989年3月18日出生,住重庆市潼**。 被告: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45346188Y。 原告重庆永涵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日立案。原告重庆永涵建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重庆永涵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