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佳业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佳业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润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703民初766号
原告北京佳业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润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原告北京佳业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分局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佳业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佳业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分局的起诉。
审判员  牟爱平
法官助理张延宏 书记员杨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