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菱怡电梯有限公司

河南菱怡电梯有限公司与河南昌润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1403民初878号
原告:河南菱怡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睢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昌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本院于2019年1月15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河南菱怡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昌润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