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诚峰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诚峰建设有限公司与武汉市蔡甸建筑开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9004执恢156号
湖北诚峰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建筑开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告湖北诚峰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市蔡甸建筑开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仙桃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9004民初313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湖北诚峰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湖北诚峰建设有限公司接受以物抵债并于2020年7月30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规定,本院于2017年6月6日作出的(2016)鄂9004民初3135号民事判决全部内容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