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榆林中油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陕0621执552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房国平 审判员  张亚媚 审判员  李 强
书记员  李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