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朝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今朝建设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皖0303执947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今朝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中琦大厦1608-160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998015538。
被执行人:**,男,1984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凤阳县。
申请执行人安徽今朝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余额不足,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决定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寇学年
审判员***
审判员*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