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朝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今朝建设有限公司、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303执787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今朝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998015538。
法定代表人:吴昊,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4年6月9日出生,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
安徽今朝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303民初512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14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经调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决定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公尔
审判员  刘世毅
审判员  王 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高新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