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浩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126执1577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济南浩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河县张坊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1民终64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济南浩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河县张坊镇人民政府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商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19年12月20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19)鲁0126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商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