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吉利太阳能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吉利太阳能照明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苏1084执731号
申请执行人:扬州市吉利太阳能照明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郭集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被执行人:***,男,1974年12月5日出生,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送桥镇。
被执行人:***,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送桥镇。
关于扬州市吉利太阳能照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已履行完毕。至此,扬州市吉利太阳能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1084民初554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