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草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图木舒克市旺珂中财管道经营部、新疆草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兵0301执341号
申请执行人:图木舒克市旺珂中财管道经营部,住所地新疆图木舒克市成功佳苑1号楼5号门面房。
经营者:张方博,男,1993年3月9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新疆图木舒克市。
被执行人:新疆草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
法定代表人:周江。
申请执行人图木舒克市旺珂中财管道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新疆草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依据的(2021)兵0301民初587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执行员 聂   栋   梁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迪力夏提·吐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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