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汇(杭州)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方佳、意汇(杭州)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浙0102民初3686号 原告:***,男,1990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 被告:意汇(杭州)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塔人家兰巷62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意汇(杭州)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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