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怡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嘉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沈阳怡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执452号
常州市嘉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沈阳怡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常州市嘉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怡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仲裁裁决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沈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沈仲裁字第21244号裁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2022)辽01执452号结案。
办案人:訾丽静
书记员  :李**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