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桥分公司、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赣0302执恢58号
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桥分公司、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谢洪军:
本院执行的曾亚梅申请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桥分公司、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谢洪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210000元,其中借款206950元,执行费3050元。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板桥分公司、江西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谢洪军已全部履行完毕(2020)赣0302民初87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