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华坪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723民初883号
本院于2022年7月22日对原告***、***、**、***、***、***与被告***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书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云0723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云0723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中删除第6页第17行“第一项”。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蔡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