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923执314号
成都科诺节能材料有限公司、陆祖国、四川启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科诺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与陆祖国、四川启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51145.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四川启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主动向成都科诺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履行本金348330元、违约金102815.4元。执行费6667元本院已收取。至此,成都科诺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0923民初28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