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建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鹤壁市裕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豫0622执保61号 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2022年7月5日,我院立案执行的你团队移交执行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鹤壁市裕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城建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裁定移交执行的事项为:一、续行冻结被申请人鹤壁市裕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中城建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4亿元中的36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二、续行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办莲花路土地(证号:广国用2009第3999号)、广元市市中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西侧土地(证号:广国用2006第2289号)、广元市中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西侧***1-18B、1-19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29710)、广元市中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西侧***2-4-2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25836),查封期限一年;三、续行查封申请人***、担保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市场土地(证号:广国用2011第4110号)、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市场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012800208),查封期限一年。 执行过程中,执行局依法采取了如下保全措施: 一、2022年7月12日,续行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办莲花路土地(证号:广国用2009第3999号)、广元市市中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西侧土地(证号:广国用2006第2289号)、广元市中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西侧***1-18B、1-19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29710)、广元市中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西侧***2-4-2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25836),查封期限一年。 二、2022年7月12日,续行查封申请人***、担保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市场土地(证号:广国用2011第4110号)、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市场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012800208),查封期限一年。 三、2022年7月18日,续行冻结被申请人鹤壁市裕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中城建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4亿元中的36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综上,本次保全措施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