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视新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视新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林岱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91执12291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中视新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4886052G。
法定代表人周勇,董事长。
被执行人林岱,男,1983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徐闻县。
被执行人广州瑛纶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黄沙岗飞鹅岭2号二号房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683255044R。
法定代表人林盛绿。
关于河南省中视新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林岱、广州瑛纶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0191民初19449号民事判决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19年8月19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在诉讼审理阶段,于2018年7月23日以(2018)豫0191财保1××32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林岱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黄山路45号亚奥四街12号104(房产证号:1××登记254477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林岱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黄山路45号亚奥四街12号104(房产证号:1××登记2544773)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文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翟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