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19)陕01执保173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陕西万泉投资有限公司、西北石化设备总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北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诉中解除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日作出的(2019)陕01民初120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六条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事项:
解除对被申请人陕西万泉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已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2019)陕01执1090号执行案件中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陕01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陕民终74号民事判决所判决确认的价值32500000元财产的查封。
附:本院(2019)陕01民初120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壹份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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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炜电话:(029)8765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