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0902执2455号
申请执行人: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孝感市经济开发区航天大道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6856169667。
法定代表人:王怡华,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1年2月18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人,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鄂0902执245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冷炳勇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