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江苏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114民初2485号
原告:江苏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57996386,住所地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住南京市鼓楼区。
被告:***,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项剑军,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江苏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0日立案受理。2019年7月4日原告江苏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原告江苏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10元,予以免收。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