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王氏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1 因项目负责人孙科在三门县西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隐瞒其有在建工程的事实,被三门县通报批评;记该公司不良行为一次,计2分(公示时间2020年
2 因涉嫌宁海县深甽镇白岩村郎山公园“12.11”一般物体打击案的发生负有责任,被罚款人
3 因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法人代表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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