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隆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鑫隆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某某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02执2672号
四川鑫隆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四川锐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04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2822.00元,其中,本金50000元,利息1111元,案件受理费525元,保全费520元,执行费666元。余下利息部分,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四川鑫隆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02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