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西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甘1225执391号
西和县文峰商贸有限公司;陇南永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某:
西和县文峰商贸有限公司与陇南永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某人格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56627.1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56627.10元,并向申请人西和县文峰商贸有限公司发放。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甘1225执391号案件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