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中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91民初4819号
原告:西安中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育才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566040351J。
法定代表人:黄瑛。
被告: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济,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信用代码913700000590140954。
法定代表人:***。
原告西安中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立案。原告西安中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西安中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中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652元,减半收取计4826元,由西安中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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